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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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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百科知识大全,GHS最新法规介绍,MSDS常见问题解析

新手必看!申请MSDS时必须要注意的3点内容
发布时间:2026-06-11 | 来源:临安科达认证 | 浏览量:60


1. 先明确产品是否需要制作MSDS

危险品和危险化学品必须要提供MSDS,其余普通化工品取决于海运,空运和陆运公司的要求,海关要求或者国内外客户的要求。


2. 明确MSDS制作的标准

如果是出口海运,空运或者陆运公司要求,一般提供当前最新GHS版本英文MSDS即可。

如果是国内化学品登记或者环保,应急等部门要求,参照GB最新标准制作中文即可。

如果是国外客户要求,先明确国外客户是否有指定标准,比如欧盟客户,一般会要求参照CLP法规制作英文SDS,或者他们本国语言的SDS。

如果是一些国际平台销售,比如亚马逊,拼多多国际版等,那么需要看下平台的要求。


3.制作MSDS时,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MSDS一共有16项内容,并不是每一项内容都需要企业来提供,但以下几点是必须的(填写申请表即可):

1)产品名称、使用建议和使用限制;

2)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及紧急电话号码;

3)产品的成分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号码);

4)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如形态、颜色、闪电、沸点等;

总之尽可能的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和检测数据,信息越全面MSDS的准确度越高。


4. 我的产品需要出口到不同国家,一份MSDS就够了吗?

虽然GHS全球统一制度对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给出了规范,但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流通进行约束。化学品运输及使用应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规,显然一份MSDS不能满足出口多个国家的需求。

下表是部分国家规定的MSDS编制标准:

国家/地区 Country/ Region

编制标准   Standard

中国 China

GB 17519-2013, GB 16483-2008

美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SI Z400.1/Z129.1-2010,OSHA 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 (HCS) 2024

日本 Japan

JIS Z 7252:2025,JIS Z 7253:2025

欧盟European Union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REACH), Annex Ⅱ, as amended by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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