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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 它是在REACH法规下,一大类有害物质统称,SVHC包括致癌、致畸变、生殖毒性、生物累积性等一系列高危害物质。物品SVHC测试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物品中单一SVHC质量/物品质量是否超过0.1%,进而将物品中的SVHC信息传递给接受者/消费者。
SVHC测试是指REACH法规中SVHC所控制的物质含量检测,通过化学分析的手段分析产品中SVHC是否存在和SVHC含量的一种方法。
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种高关注度物质(SVHC)名单,评议期为45天,如无异议, 将正被正式采用。
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对于此类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协助企业通关欧盟: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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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要像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的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满足通报条件的,必须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2025年11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1项新增SVHC高关注物质,至此REACH法规下SVHC高关注物质清单总数已达到251项。
物质名称
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
1,1'-(Ethane-1,2-diyl)bis[pentabromobenzene]
物质识别号
EC.No:284-366-9;CAS.No:84852-53-9
列入原因
vPvB (条款57e)
用途
阻燃剂:主要用于十溴二苯醚阻燃剂的替代,常见于HIPS、ABS树脂,以及PVC、PP等塑料中。被广泛用于以下产品:粘合剂和密封剂、涂料产品、填料、油灰、石膏、造型粘土、油墨和调色剂、皮革处理产品、润滑剂和油脂、抛光剂和蜡、聚合物、洗涤和清洁产品以及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