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微信公众号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您关心的MSDS/SDS合规问题,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欧盟法规的SDS报告要使用什么语种?
发布时间:2026-07-13 | 来源:临安科达认证 | 浏览量:1


法规依据(REACH 法规 (EC) No 1907‑2006 第 31 (5) 条)

SDS 必须使用投放市场的欧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除非该国另行放宽规定;扩展‑SDS(e‑SDS 连同暴露场景 ES)同样遵守该语言要求。

一. 各国硬性要求

德国:只能德语,纯英文版 SDS 在德国不合法;

法国:必须法语;西班牙:西班牙语;意大利:意大利语;奥地利:德语;波兰:波兰语;荷兰:荷兰语;葡萄牙:葡萄牙语;

只有爱尔兰、马耳他,英语为本国官方语言,可以只用英文版 SDS;

比利时:同时需要荷兰语 + 法语,德语区还需德语;卢森堡:法语 / 德语;芬兰:芬兰语 + 瑞典语。

二. 建议

1. 仅卖给单一欧盟国家:SDS 只做该国官方语言版;H/P/EUH 短语只能采用 CLP 法规附件里该国官方译文,不能自行意译改写。

2.欧盟成员国都是要求使用当地语言的,除非欧盟客户只要求英文的,那么不用提供他们本国语言的。所以做SDS之前,跟客户确认好语种要求。

从实用性来说,英文最实用。


欧盟SDS相关法规介绍

相关推荐
免费合规咨询资深工程师1对1解答

或 扫码添加微信 • 即时精准解答

2026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浙ICP备13004791-4号
浙公网安备 33018502002258号 sitemap.xml

临安科达Logo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复制微信
复制成功